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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 传播的办税服务再次提示

发布时间:2020-03-31 来源:金属加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不含大连地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5日24时起,辽宁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安排,全省办税服务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于2020年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全省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我们建议您在赴办税服务厅之前,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我们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选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主要线上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一、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规的税(费)申报、税(费)缴纳、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事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电子税务局非自然人用户的电脑端和移动端的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功能:

1.电子税务局(电脑端):

(1)涉税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及年度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消费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A表、环境保护税申报B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印花税申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财务报表智能填报、税费缴纳、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领票申请、发票验(交)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福利企业退税申请、退抵税(费)申请、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网签三方协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扣缴税款登记、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开具纳税证明、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等等。

(2)信息查询:办税进度查询、发票信息查询、发票领用查询、申报信息查询、财务报表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信息查询等等。

2.电子税务局(移动端):

(1)涉税业务:增值税预缴申报、房土两税综合申报、一键零申报、附加税(费)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印花税申报(按期)、印花税申报(按次)、税款缴纳、车购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与缴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查询与缴款等等。

(2)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本月应申报信息查询、滞纳金信息查询、发票领购记录查询、发票验交旧信息查询、定额核定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查询、存款账户账号(银行)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登记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依申请业务受理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等等。

(二)如您需领用发票,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网上领票申请】模块在线申请领用发票。

(三)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的纳税人,请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四)您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清卡暂不成功的,请点击这里(见附件)尝试解决。

(五)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辽宁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提供在线智能咨询服务。

二、自然人相关税收业务办理

(一)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办理。

(二)如果您是自然人办理非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涉税业务,可以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注册自然人用户后进行业务办理。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的电脑端和移动端的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功能::

1.电子税务局(电脑端):

(1)涉税业务:车购税申报、申报作废(车购税)、个人不动产出租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普票查询缴款、代开发票作废、扣款异常处理、房产交易申请、行政区划税务机关选择、车辆购置税证明开具等等。

(2)信息查询:缴款历史查询、申报历史查询、房产交易查询、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办税进度查询、历史操作办税查询、车购税信息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查询等等。

2.电子税务局(移动端):

(1)涉税业务:税款缴纳、车购税申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不动产出租增值税专票代开、个人不动产出租增值税普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与缴款、代开发票申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查询与缴款等等。

(2)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滞纳金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等等。

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社保费申报缴纳业务

已开通社保费网上办理功能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特色服务”下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系统进行社保费的申报与缴纳工作。

如未开通社保费网上申报功能或未签署社保费三方协议的,可电话联系所属县(区)局,容缺进行办理。

我们正在全力加大系统运维和监控,保障各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您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疑难问题,可拨打电子税务局运维服务电话024-232050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辽宁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愿全省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人员一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